隋唐歷史 | 武氏姑侄、裴炎有“立武氏七廟”之爭嗎?
《舊唐書卷八十七?列傳第三十七?裴炎傳》有一段“奇文”:
“太后臨朝,天授(690年)初,又降豫王為皇嗣。時太后侄武承嗣請立武氏七廟及追王父祖,太后將許之。炎進諫曰:‘皇太后天下之母,圣德臨朝,當(dāng)存至公,不宜追王祖禰,以示自私。且獨不見呂氏之?dāng)『??臣恐后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笤唬骸畢问现?,權(quán)在生人;今者追尊,事歸前代。存歿殊跡,豈可同日而言?’炎曰:‘蔓草難圖,漸不可長。殷鑒未遠,當(dāng)絕其源。’太后不悅而止。”
這段話牛頭不對馬嘴。天授年是690年,加之后邊還有“又降豫王為皇嗣”的話,更加確定是武則天踐祚的690年發(fā)生的事??墒?,裴炎已于光宅元年(684年)十月,被斬于洛陽都亭驛了。
這段話既然不對,就有個取舍問題。正確的取舍應(yīng)該是取“天授初,又降豫王為皇嗣。時太后侄武承嗣請立武氏七廟及追王父祖”。因為,宗廟問題是國家大事?!蹲髠?成公十三年》云:“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封建社會的規(guī)制是:天子七廟,諸侯五廟。武則天只有當(dāng)了皇帝以后,才能把“立武氏七廟”提到議事日程上來。所以,武承嗣提出“立武氏七廟”的時間節(jié)點只能是在天授元年武則天坐上了皇位之后。所以,什么“炎進諫曰……”就是胡說八道了。這實際上是封建史家強加給武則天的,很荒誕。但是,到了《新唐書卷一百一十七?列傳第四十二?裴炎傳》,其取舍走向卻與我們的分析截然相反。該傳抹去了“天授初,又降豫王為皇嗣”,把這段話后半段稍加改造后復(fù)述了下來:
后已持政,稍自肆,于是武承嗣請立七廟,追王其先,炎諫曰:"太后天下母,以盛德臨朝,宜存至公,不容追王祖考,示自私。且獨不見呂氏事乎!"后曰:"呂氏之王,權(quán)屬生人,今追崇先世,在亡跡異,安得同哉!"炎曰:"蔓草難圖,漸不可長。"后不悅而罷。
奇怪的是,《新唐書》雖然在這里說“后不悅而罷”,但在《新唐書?本紀第四?武則天中宗》里卻不盡然。即武則天雖沒有“立武氏七廟”,但還是于光宅元年(684年)做了“追王父祖”的事情:
(光宅元年九月)己巳,追尊武氏五代祖克己為魯國公,妣裴氏為魯國夫人;高祖居常為太尉、北平郡王,妣劉氏為王妃;曾祖儉為太尉、金城郡王,妣宋氏為王妃;祖華為太尉、太原郡王,妣趙氏為王妃;考士皞為太師、魏王,妣楊氏為王妃。
《資治通鑒?唐紀十九》附和了《新唐書?裴炎傳》的說法:
(光宅元年九月)武承嗣請?zhí)笞吠跗渥?,立武氏七廟,太后從之。裴炎諫曰:“太后母臨天下,當(dāng)示至公,不可私于所親。獨不見呂氏之?dāng)『?!”太后曰:“呂后以?quán)委生者,故及于敗。今吾追尊亡者,何傷乎!”對曰:“事當(dāng)防微杜漸,不可長耳!”太后不從。己巳,追尊太后五代祖克己為魯靖公,妣為夫人;高祖居常為太尉、北平恭肅王,曾祖儉為太尉、金城義康王,祖華為太尉、太原安成王,考士彟為太師、魏定王;祖妣皆為妃。裴炎由是得罪。又作五代祠堂于文水。
請注意,《新唐書》和《資治通鑒》所說對武則天父親武士彟的追封,一個是“魏王”,一個是“魏定王”,基本一致,但是在兩《唐書》《外戚傳》里就是另一個樣子了:
《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三十三?外戚》:則天臨朝,追尊士矱為忠孝太皇,置崇先府官屬,五代祖已下,皆為王。
《新唐書列傳第一百三十一?外戚》:后監(jiān)朝,尊(武士彟)為忠孝太皇,建崇先府,置官屬,追王五世。
那時武則天還沒有當(dāng)皇帝,就敢把其父追封成“忠孝太皇”嗎?“皇”是一個非常忌諱的字眼啊,這意味著什么還用解釋嗎?兩《唐書》迂闊起來直叫人目瞪口呆。再說,你《新唐書》在《武則天本紀》里可是說的“魏王”??!這不是自己打自己臉嗎?
很顯然,《新唐書》之所以犯迷糊是因為偷懶。這一段抄的痕跡十分明顯?!杜f唐書》犯了一個小兒科的錯誤,《新唐書》來了個“舊書新隨”,也跟著犯。
就《新唐書》和《資治通鑒》的選擇可以看出作者的傾向性,只要抹黑武則天的,他們就很一致,不管什么真假。但說實在,這個說法確實是站不住腳的。武則天臨朝之初,既不可能有武承嗣“請立武氏七廟”之事,也不可能有裴炎進諫之事。除了上面所說諸史矛盾之處外,還有以下六條理由:
一、高宗去世后形勢嚴峻,武則天只能夠精心應(yīng)對,不敢造次。
公元684年,對于武則天來說,是困難的一年。先是高宗于年初去世,千斤重擔(dān)一下子落在了她一個人身上;接著接班的老三兒子李顯視朝政如兒戲,引起大臣不滿;繼而忍痛撤下李顯,換上沒有做過一天太子的老四李旦。但由于李旦沒有理政經(jīng)驗,不免茫然無措;最后沒辦法,武則天只好披掛上陣,親自臨朝。但是,內(nèi)有宰相裴炎欲發(fā)動兵變,蠢蠢欲動,外有以徐敬業(yè)為首的一批受處分的官員起兵造反,一時黑云壓城。但是武則天就是武則天,她以大無畏的精神,鎮(zhèn)定應(yīng)對,先抓裴炎,再出兵揚州,只用了三個月,就使國家重新走向安定。
在這種情況下,武則天怎么可能“立武氏七廟及追王其祖”?即便她此刻的皇帝夢熾烈如火,但條件遠不成熟。試想,從高宗去世到武則天神授元年九月稱帝,期間是六年多的時間。如果能夠一蹴而就,她又何苦名不正言不順地以皇太后的身份臨朝?這說明在男權(quán)社會里,一個女人要成為最高統(tǒng)治者是很不容易的。不僅路漫漫其修遠兮,而且中途風(fēng)狂雨暴,必須十分小心。只要出現(xiàn)一步閃失就會前功盡棄,更何況剛剛起步?
二、太廟是社稷歸屬象征,唐命未改就“立武氏七廟”,是自作死。
中國古代天子權(quán)力來源有二:一是來自所謂的“君權(quán)神授”,即所謂的天意,一般都是開國皇帝;一是來自王朝創(chuàng)始者、受命者的代代傳遞,即所謂的權(quán)力繼承,多是接班皇帝。此時的武則天還在為李唐王朝打工,這兩條都談不上。如果武則天要當(dāng)皇帝,就要革唐命,就必須有祥瑞出現(xiàn),即證明你當(dāng)天子是天命所在。但現(xiàn)在還拿不出來,即便你故弄玄虛拿出來,人們也不能接受;所以,此時你武則天就不能立武氏七廟。不能立硬立,就會適得其反。所以,武則天此時執(zhí)政的重點,就是要好好表現(xiàn),既拿出政績,又要對李唐王室恩威并用,取得他們的信任和擁護。說實在,武則天就是這么干的。例如,高宗去世不久,武則天就任命韓王元嘉為太尉、霍王元軌為司徒、舒王元明為司空、滕王元嬰開府儀同三司、魯王靈夔為太子太師。這是對老一輩的人,而對于高宗其他嬪妃所生的兒子同樣予以安撫。三月初五,改封杞王李上金為畢王,鄱陽王李素節(jié)為葛王。四月初十,改封畢王李上金為澤王,授任蘇州刺史;葛王李素節(jié)為許王,授任絳州刺史。確實,在皇帝還姓李的情況下,在李唐王室主要成員還在狐疑之際,武則天怎敢輕舉妄動?武則天,也包括武承嗣,怎敢說出“立武氏七廟”的話?這不是明顯要取李家天下而代之?此時出手,基本沒有勝算,會讓武則天死無葬身之地!所以,說什么“太后將許之”,完全是想當(dāng)然!
三、事后賜裴炎河?xùn)|縣侯,與“后愈銜怒”的情況矛盾,不太可能。
《新唐書》記載:裴炎反對立武氏七廟,“后不悅而罷。承嗣又諷太后誅韓王元嘉、魯王靈夔,以絕宗室望,劉祎之、韋仁約畏默不敢言,炎獨固爭,后愈銜怒。未幾,賜爵河?xùn)|縣侯。”試想,裴炎先后兩次觸怒武則天,武則天怎么可能還會對裴炎晉升爵位?除非這兩件事不存在。也就是說,當(dāng)時武則天對繁重的朝政獨木難支,迫切需要取得宰相的支持與幫助,就把裴炎由永清縣男拔成了河?xùn)|縣侯。按照爵位公侯伯子男的順序看,裴炎是連升三級。應(yīng)該說,這時候正是武則天與裴炎合作的最好時期,雙方?jīng)]有什么矛盾。后來之所以反目成仇,主要是裴炎與揚州徐敬業(yè)暗中來往,平叛不力,又陰謀發(fā)動對武則天的兵變。所以,由《新唐書》這段記載來看,裴炎與武則天之間因為立武氏七廟發(fā)生爭執(zhí)不太可能。
四、承嗣重在“立武氏七廟”,裴炎所詰則是“追王祖禰”,互相不搭。
如上所述,在“武承嗣請立武氏七廟及追王父祖,太后將許之”之后,裴炎進諫的話是:“皇太后天下之母,圣德臨朝,當(dāng)存至公,不宜追王祖禰,以示自私。且獨不見呂氏之?dāng)『??臣恐后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备緵]有提及“立武氏七廟”的話。同樣,武則天的回答“呂氏之王,權(quán)在生人;今者追尊,事歸前代。存歿殊跡,豈可同日而言”也沒有提到“立武氏七廟”。其實,“立武氏七廟”才是問題的關(guān)鍵。如果說武則天只是追封她祖上三代為王,正如武則天所言“今者追尊,事歸前代”,問題還不是很大,但要“立武氏七廟”就涉及大是大非的根本大問題,就是僭越,有代唐的不軌之心。這么看來,就有兩種可能:一是所謂的武承嗣所請根本不存在;二是武承嗣所請的內(nèi)容只是“追王父祖”,并沒有“立武氏七廟”。那“立武氏七廟”從何而來?難道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哎,咋說呢,就武斷地臆測一回吧,除了封建史家做小動作,塞入其非武私貨外,別無他途。
五、武則天垂拱四年(688年)正月,立崇先廟以享武氏祖考,始有此議。
據(jù)《舊唐書卷二十五?志第五?禮儀五》:
垂拱四年正月,又于東都立高祖、太宗、高宗三廟,四時享祀,如京廟之儀。別立崇先廟以享武氏祖考。則天尋又令所司議立崇先廟室數(shù),司禮博士、崇文館學(xué)士周悰希旨(迎合),請立崇先廟為七室,其皇室太廟,減為五室。春官侍郎賈大隱奏曰:“臣竊準秦、漢皇太后臨朝稱制,并據(jù)禮經(jīng)正文,天子七廟,諸侯五廟。蓋百王不易之義,萬代常行之法,未有越禮違古而擅裁儀注者也。今周悰別引浮議,廣述異文,直崇臨朝權(quán)儀,不依國家常度,升崇先之廟而七,降國家之廟而五。臣聞皇圖廣辟,實崇宗社之尊;帝業(yè)弘基,實等山河之固。伏以天步多艱,時逢遏密,代天理物,自古有之。伏惟皇太后親承顧托,憂勤黎庶,納孝慈之請,垂矜撫之懷,實所謂光顯大猷,恢崇圣載。其崇先廟室,合同諸侯之?dāng)?shù),國家宗廟,不合輒有移變。臣之愚直,并依正禮,周悰之請,實乖古儀?!眲t天由是且止。
垂拱四年武則天的權(quán)威已經(jīng)很高,稱帝只是時間問題。盡管如此,在立武氏七廟上仍持謹慎態(tài)度。她的做法非常周密,就是先“于東都立高祖、太宗、高宗三廟,四時享祀,如京廟之儀”,然后再“立崇先廟以享武氏祖考”。李氏放在武氏之前,尊武先要尊李,堵住李唐王室的口,讓李唐王室無話可講。在這種情況下,她才發(fā)出制命,“令所司議立崇先廟室數(shù)”。于是崇文館學(xué)士周悰希旨,請立崇先廟為七室,但春官侍郎賈大隱依然堅持要符合“天子七廟,諸侯五廟”的禮制。其實,這個規(guī)矩武則天心里清楚得很,她不過是試探一下,造造輿論。這時已經(jīng)從嗣圣元年過來了近四年,立武氏七廟的條件依然不很成熟,更何況四年前?所以,由此就可以知道,所謂武承嗣請立武氏七廟,裴炎力諫之說不過是往裴炎臉上貼金,給武家姑侄臉上抹黑。
六、天授二年武則天稱帝,建太廟奉武氏七代神主,合理合法。
同樣據(jù)《舊唐書卷二十五?志第五?禮儀五》:
天授二年,則天既革命稱帝,于東都改制太廟為七廟室,奉武氏七代神主,祔于太廟。改西京太廟為享德廟,四時唯享高祖已下三室,余四室令所司閉其門,廢其享祀之禮。又改西京崇先廟為崇尊廟,其享祀如太廟之儀。
另據(jù)《舊唐書?本紀第六》:
(載初元年)九月九日壬午,革唐命,改國號為周。改元為天授,大赦天下,賜酺七日。乙酉,加尊號曰圣神皇帝,降皇帝為皇嗣。丙戌,初立武氏七廟于神都。追尊神皇父贈太尉、太原王武士彟為孝明皇帝。
這里把神皇父親武士彟追贈前的身份說成是太原王,根本不提什么“忠孝太皇”,不知道兩《唐書》《外戚傳》里的“忠孝太皇”是從哪里冒出來的?
從武則天嗣圣元年以皇太后身份臨朝稱制,到如今正式成為女皇,六年過去了。這時候,立武氏七廟才算水到渠成,情通理順。此時,我們再回到《舊唐書?裴炎傳》,就會發(fā)現(xiàn),把“太后臨朝,天授初,又降豫王為皇嗣。時太后侄武承嗣請立武氏七廟及追王父祖”放到這里是多么合適。也許有人會說,《舊唐書?裴炎傳》只不過是把年份搞錯了,就是筆誤。其實不然。如果真是這樣,后邊的“又降豫王為皇嗣”怎么說?這可是天授初年發(fā)生的事???!再說,武則天一登基,也不能自己急不可耐地命令大臣“立武氏七廟”,而總要有人提請,對吧?這個提請的人應(yīng)該就是武承嗣。因為這時他不僅是文昌左相,總領(lǐng)百官,還是武則天的侄子。可是,在光宅元年,他才是個秘書監(jiān)。
所以,任何六年前所謂的武氏姑侄就要立武氏七廟的說法都是扯淡。
結(jié)論:嗣圣元年所謂的武承嗣、武則天與裴炎的“立武氏七廟”爭論純屬子虛烏有。
作者 | 宋宗祧
來源 | 洛陽市隋唐史學(xué)會
編輯 | 洛陽市隋唐史學(xué)會 (ID:suitangshixue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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