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祐年間宋廷對四寨問題的討論
元祐年間宋廷對四寨問題的討論
北京大學閆建飛
四寨即葭蘆、米脂、浮圖、安疆四寨,原為西夏屬地,神宗元豐年間(1078-1085)的對夏戰(zhàn)爭中為宋所奪。神宗過世后,西夏遣使索取失地。在當時,圍繞是否歸還西夏舊地、歸還哪些城寨等問題,宋朝廷內(nèi)部曾爆發(fā)過激烈的爭論,最后元祐二年(1087)宋下詔歸四寨于西夏,實際歸還則拖到了元祐四年。但此后爭論并未就此消沉,關于四寨當棄與否的爭議仍時時泛起。對于這一問題,前人在論述宋夏關系時多有提到。本文無意討論整個宋夏關系,只想借此事件觀察當時宋夏關系的變遷及宋廷的政治走向。
一、四寨概況及宋軍對四寨的奪取
四寨位于宋夏邊境,原屬西夏。就地形而言,均處于河谷地帶。葭蘆寨位于黃河的小支流葭蘆川入河口;米脂寨位于無定河中游谷地;浮圖寨位于無定河支流大里河谷地,與臨夏城隔河相對;安疆寨則位于洛水支流華池水上游。這些堡寨之所以全部位于河谷地帶,是因為宋夏之間的橫山地帶地勢高峻,而很多河流又是東南流向,因此西夏經(jīng)常從河谷地帶襲擊宋沿邊堡寨。因此,宋奪取這些堡寨,不僅可以控扼西夏騎兵奔沖,也便于宋朝軍備物質(zhì)運送,維護邊界耕地。據(jù)《宋史·地理志》并參考《續(xù)資治通鑒長編》(以下簡稱《長編》)、《宋會要輯稿·方域》,將四寨名稱及歸屬變遷制成下表:
寨名
元豐四年
元豐五年
元祐二年
元祐四年
紹圣四年
元符元年
元符二年
葭蘆寨
沈括取之于夏
下詔歸夏
歸夏
宋收復
以之為晉寧軍
米脂寨
十月種諤取之于夏,改米脂城
下詔歸夏
歸夏
宋收復
浮圖寨
十一月沈括奪取
下詔歸夏
歸夏
宋收復,改名克戎寨
安疆寨
原名礓詐寨,十一月降宋
二月,改名安疆寨
下詔歸夏
歸夏
宋修復
四寨原來均屬西夏,其歸宋是神宗元豐年間對夏戰(zhàn)爭的結(jié)果。
西夏自李元昊稱帝建國之后,隨即對宋開戰(zhàn)。經(jīng)過數(shù)年的戰(zhàn)爭及雙方的外交協(xié)商,宋夏于慶歷四年(1044)簽訂和約。和約簽訂后,雙方大規(guī)模戰(zhàn)事基本停息,局部沖突則持續(xù)不斷。治平四年(1067),英宗病死,神宗即位。神宗不甘宋朝內(nèi)外交困的局面,力圖通過變法革新,兼制夷夏,恢復漢唐舊疆,改變“內(nèi)則不能無以社稷為憂,外則不能無懼于夷狄”的局面。宋夏戰(zhàn)爭一觸即發(fā)。
通過閱讀史料,我們發(fā)現(xiàn)神宗時對夏戰(zhàn)爭基本上朝著兩個方向進行。其一是奪取橫山地帶,直接壓迫西夏的生存空間;其二是經(jīng)營河湟地區(qū),以隔斷西夏與吐蕃諸部的聯(lián)系,斷西夏右臂,即李心傳所言“神宗始用師于西方,歷哲宗、徽宗,遂漸奪其橫山之地,又旁取熙河、湟、鄯以制之”。宋對四寨的奪取就是在宋奪取橫山地帶的行動中實現(xiàn)的。
西夏大安六年(1080),西夏國內(nèi)因漢番禮法內(nèi)訌。西夏國主李秉常采納李清的建議,打算割黃河以南土地給宋,借宋朝抑制國內(nèi)母黨勢力。梁太后及梁乙埋提前動手,誘殺李清,囚禁秉常,國中大亂。沈括、種諤等都認為這是興兵西夏的大好時機。打動神宗心意的除了上述原因外,還與種諤所言的擔心契丹趁機攻滅西夏,為患于宋有關。由此宋神宗興兵數(shù)十萬,從三個方向,分兵五路,企圖一舉滅夏。戰(zhàn)事過程非本文所能詳,今只講與收復四寨有關之事。
元豐四年九月丙午(二十三日)種諤率鄜延路兵五萬四千,畿內(nèi)兵三萬九千,分為七軍,方陣而進,出師綏德城。次日開始攻圍米脂寨。至第四日,夏軍八萬余人從無定川出,企圖合米脂寨守軍夾擊宋軍。種諤先令后軍守住寨門,使米脂守軍無法出寨,又設伏山谷,將西夏軍隊截為兩段,大破夏軍。之后種諤繼續(xù)攻城,五日后,守城將領令介訛遇請降,共收城中老幼萬四百二十一口。
米脂寨“南直綏德,北捍銀、夏,糧儲器甲萬數(shù)不少”,為西夏沿邊重寨,米脂被攻占對西夏震動很大。種諤乘兵勝之勢,迅速攻下西夏的石州、夏州。但此后由于兵糧不繼,八日后行至鹽州,天大雪,士卒凍餒,左班殿直劉歸仁率眾南逃,入塞者達三萬人,種諤大軍潰退。王中正、高遵裕、劉昌祚三部也相繼敗退,只有李憲部以偏師獲勝。
盡管宋攻擊西夏的數(shù)路大軍除李憲外最后均敗退,但給西夏造成了巨大的壓力。西夏追還沿邊礓詐寨的三千守軍,西番部香都及其妻屈名遂降,礓詐寨由此歸宋。同年十一月,沈括借河東十二將兵東歸、道經(jīng)鄜延路之際,揚言將護十二將西討,西夏軍因宋軍軍勢甚盛,遂棄寨而逃,宋不占而下浮圖、吳堡、義合三寨。元豐五年四月,沈括打算討蕩葭蘆寨周圍羌落,神宗下詔可相機奪取葭蘆寨,之后神宗又同意沈括在葭蘆和米脂之間創(chuàng)添堡寨的建議。之前宋軍自五原返回的時候,西夏兵曾尾隨至金湯城,有窺鄜州之意。沈括令屈珍、李儀、訾虎等聲東擊西,相互配合,拿下金湯城,并得地二百里,控弦四千人。不久,宋廷就下令修筑葭蘆寨,于五月修筑完畢,成為沿邊重要堡寨之一。
神宗元豐四年用兵失敗后,并沒有停止對西夏的戰(zhàn)爭,五年接著修筑了永樂城。西夏以為“此城不爭,則橫山為漢有,靈夏為存亡所系要害,以死拒之”,西夏由是大起兵,號稱三十萬,盡管宋軍前往增援,但永樂城最終淪陷,宋損失巨大,神宗大為悲慟。西夏在宋夏戰(zhàn)爭中損失巨大,但也一直沒有放棄收復失地的努力。元豐年間的宋夏戰(zhàn)爭中,宋新建的堡寨以李憲所城之蘭州最為重要。顧祖禹以為蘭州“控河為險,隔閡羌戎。自漢以來河西雄郡,金城為最。豈非以介戎夏之間,居噤喉之地,河西、隴右安危之機,常以金城為消息哉?”故西夏一直對蘭州念茲在茲。元豐六年二月、五月,七年正月,西夏都曾大舉攻圍蘭州,均不得所愿。在武力攻取未果的情況下,西夏也不斷嘗試通過外交途徑取得失去土地。元豐六年十月,西夏國主李乾順就請求神宗歸還所侵土地,神宗不許。七年十一月又借賀來年正旦的時候再次索地,仍未成功。到了第二年,雙方國內(nèi)均發(fā)生了重大變故,為西夏索地提供了新的機會。
二、元祐初期宋關于四寨棄守的討論
元豐八年三月,神宗去世,年僅十歲的皇子趙煦即位,神宗母親高太后臨朝稱制。就元豐八年和元祐初而言,宋朝廷面臨著兩大問題,一是如何對待熙豐之政,一是如何對待熙豐之人。當時高太后和執(zhí)政大臣有三種選擇:一是全面繼承、紹述光大,二是部分調(diào)整,三是全盤否定。由于高太后和元祐諸臣均不喜神宗之政,全面繼承顯然不現(xiàn)實。盡管元祐執(zhí)政者最終選擇了全面否定神宗之政,但當初部分調(diào)整的思路也并非完全沒有被考慮。元祐初朝堂關于四寨棄否的討論實際上也體現(xiàn)了對神宗之政的部分調(diào)整,而非完全摒棄。不論調(diào)整還是摒棄,內(nèi)政的改變不可避免地對與之緊密相關的宋夏關系帶來變化。
神宗去世后,在以母改子的旗號下,元祐諸臣對神宗之政多所變更,史稱“元祐更化”。當時“更化”主要集中在內(nèi)政方面,熙寧年間的諸多變法措施漸次廢除。新法尤其是青苗、免役等的廢除,導致宋財政吃緊,維持邊防堡寨的財政壓力越來越大,“新法的廢除動搖了戰(zhàn)爭的經(jīng)濟支柱”。新上臺的舊臣如司馬光、文彥博、范純?nèi)实染幌参踟S之政,在神宗用兵之時就多次上言諫止。加上元祐初期,君臣忙于變更新法自然無暇也不愿與西夏再起沖突。因此,對夏政策的改變勢在必行。此時,西夏也十分注意宋朝廷的動向。元豐八年六月,借神宗過世為名遣使進慰表;十月又因梁太后喪告哀于宋,在吊喪、告喪的同時也觀察宋朝廷內(nèi)部變動。借西夏使者到來之機,宋廷企圖改善與西夏關系,因此,是否應趁此歸還西夏舊地以改善宋夏關系成為宋廷需要考慮的重要問題。由此宋廷內(nèi)部開始了棄地與否的爭論。爭論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是否應該歸還西夏舊地,二是歸還哪些地方的堡寨。
元豐八年十月,剛升任左諫議大夫的范純?nèi)适紫认虺⒔ㄑ裕梦飨氖拐邅砑赖熘H,優(yōu)待夏使,希望能早日與西夏停戰(zhàn)。此論一出,得到了侍讀韓維和門下侍郎司馬光的贊同,“俱勸上以棄地和戎為利”。韓維立即上言附和,指出“兵之不可不息者有三,地之不可不棄者有五”,而其核心思想則是棄地與夏,結(jié)好夏人,從而與西夏停戰(zhàn)。
真正使棄地問題受到朝廷高度關注的是宰臣司馬光所上奏章。在這篇奏章里,司馬光認為米脂、義合、浮圖、葭蘆、吳堡、安疆等寨皆孤僻單外,難以應援,土地貧瘠,難以守御。宋得之無利,而西夏失之為害,因為此數(shù)寨深入西夏境地,控扼西夏腹心,故西夏必然會全力爭奪。為了避免與西夏的戰(zhàn)爭,主張自神宗用兵以來所得西夏舊地,歸還西夏,而蘭州和定西城因原非西夏舊地,可暫時保留。并提出對西夏的上下兩策,上策返其舊疆,下策禁其私市。司馬光所以如此汲汲于早日歸還西夏舊地者,其目的則在于結(jié)好西夏,與之停戰(zhàn),認為“不和西戎,中國終不得高枕”。在朝廷沒有對棄地達成決議前暫時采取了司馬光的下策,元祐元年正月正式下詔,在河東和陜西兩路嚴禁邊民私市。
司馬光上章后,太皇太后兩次手詔大臣訪問西夏事宜。范純?nèi)试俅紊陾壍刂f,并主張用被棄城寨交還永樂城失陷人口。文彥博也認為當時宋朝廷為多事之秋,應盡量避免與西夏的沖突。而同被訪問的呂大防則不主張棄地,他認為西夏無信,且并無威脅宋的實力,而蘭州又非西夏舊地,綏、蘭之地皆并塞美田,招致邊民可省邊兵。之后,此事又數(shù)有臣僚論列。
在宋朝廷討論棄地事宜之時,元祐元年四月西夏的賀哲宗登基的使者尚未離去,因此西夏對宋朝廷內(nèi)部的動向了如指掌。在明了宋內(nèi)部有不少人主張棄地時,六月份西夏索地使臣很快到達,請求宋歸還蘭州、米脂等五寨。夏使的到來迫使宋廷直面棄地問題,關于棄地與否的討論也到達了高潮。侍讀韓維、右司諫蘇轍、左司諫王巖叟、御史中丞劉摯、同知樞密院范純?nèi)实燃娂娚险?,主張棄地與西夏。盡管各人主張的所棄堡寨略有不同,但通過棄地與西夏停戰(zhàn)、保持邊境穩(wěn)定的目的則基本一致,同時范純?nèi)视謹?shù)次提出借交還堡寨之際,用布帛贖回永樂城陷落人口。盡管主張棄地的人不少,但也有人對此反對。同知樞密院安燾反對將熙河一路盡數(shù)棄與西夏,右仆射呂公著尤其反對將蘭州割讓。
事實上,比棄地與否更重要的是究竟應該放棄哪些堡寨。即使主張棄地的諸人在這一問題分歧也很大。最極端的是文彥博的看法,主張將神宗用兵以來所得土地包括沿邊諸寨甚至熙河蘭會路全部放棄。王巖叟主張的棄蘭會路之說與之相近。此外,司馬光、范純粹主張廢米脂、義合、浮圖、葭蘆、吳堡等寨,歸還西夏舊土;蘇轍主張棄蘭州和米脂、義合、浮圖、葭蘆、吳堡五寨;范純?nèi)手鲝堃晕飨呐f土交還永樂城失陷人口,且每人加絹帛十匹;安燾、呂公著等不主張棄蘭州。文彥博、范純粹棄熙河一路的主張顯然不現(xiàn)實,在安燾等人的駁斥下,很快被否定。最后,問題的焦點其實集中在了蘭州當棄與否上。文彥博、范純粹、范純?nèi)省⑻K轍等主張棄蘭州,而呂大防、呂公著、安燾等均不贊成放棄蘭州。主棄者認為蘭州控扼西夏,西夏必然來爭,不棄蘭州則難以與西夏停戰(zhàn);主守者則認為,蘭州本是西番舊地,本非西夏土地,不歸還西夏乃理所當然,之前前往熙河措置邊防財用的孫路和穆衍更認為“蘭州棄則熙河危,熙河棄則關中動搖”。最后討論的結(jié)果其實綜合了各方意見,即“用兵以來所得地土,除元系中國舊寨及順漢西番境土外,余委邊臣商量,隨宜分劃給賜”,同時以絹十匹的代價贖回永樂城陷落人口。熙河、蘭州等得以保留,最后所棄的其實是葭蘆、米脂、浮圖、安疆四寨。
縱觀元祐諸臣主張棄地的奏章,可以發(fā)現(xiàn)其棄地理由主要有三種。第一是,神宗朝西夏內(nèi)亂,神宗吊民伐罪,取其地以示懲罰,此時趁哲宗剛即位、西夏朝貢之際將所取土地歸還西夏,不僅可以達到懲罰西夏的目的,也使得神宗之問罪實至名歸。其次,神宗朝所取沿邊堡寨,很多都是控扼西夏的要害之地,乃西夏必奪之地,此時棄地,可以避免與西夏的戰(zhàn)爭,從而為國內(nèi)內(nèi)政調(diào)整爭取有利的外部環(huán)境。第三,熙河蘭會路和沿邊堡寨的維持需要巨大的財政開支,這對宋朝廷和沿邊州軍的財政造成了很大壓力。這三者之中,核心理由其實是通過棄地達到與西夏停戰(zhàn)的目的。因此,此次棄地實際上是建立在棄地可以與西夏停戰(zhàn)的預設上,一旦預設破裂,西夏再次犯邊,那么以后對棄地問題的重新檢討將成為必然,隨之而來的也將是對西夏政策的調(diào)整。反對棄地派也是從這個角度考慮的,認為棄地與停戰(zhàn)之間沒有必然關系。最后的事實證明,西夏并沒有停止對宋的騷擾,元祐政策的改弦更張不可避免。
由于宋答應歸還的四寨中不包括西夏一直渴求的蘭州城,西夏并不太滿意這個結(jié)果。元祐元年七月,西夏國主李秉常逝世,三歲的李乾順即位,西夏再次回到攝政時期,“政治陰謀伴隨著不斷孕育的軍事野心。攫取兵權、建立軍功和鞏固個人權利成為循環(huán)因果?!眻?zhí)政的梁乙逋為樹立個人威信,以宋在西夏境內(nèi)擅自興筑龕谷寨為由,大舉入侵,其意實在奪取蘭州。此后屢屢攻擊宋沿邊堡寨。而此時,青唐阿里骨立位之后,也企圖奪回熙河地區(qū),于是與西夏聯(lián)合,約定“以熙、河、岷三州還西蕃,蘭州、定西城還夏國”,并結(jié)約漢界屬戶為內(nèi)應,大舉寇邊,攻占洮州,并興兵七萬圍南川寨,熙河為之動搖。在種誼、姚兕、游師雄等人的相互配合下,種誼、姚兕分兵兩路,直取洮州,擒獲阿里骨大將鬼章,由此宋挺進到洮河流域,熙河安全得到保證,青唐一蹶不振,阿里骨第二年便派人向宋請和,雙方恢復友好關系。
由于西夏屢屢犯邊,宋在下詔歸還西夏舊地后,除了元祐二年二月西夏歸還陷番人口318人外,雙方的關系并沒有實質(zhì)性改善。盡管宋對青唐的侵襲迎頭痛擊,對西夏還是保持了克制,以防止與西夏的戰(zhàn)爭全面化。而西夏在屢次入寇均難獲大的突破的情況下,又開始向宋示好。元祐四年二月,西夏遣使向宋謝罪。六月,又遣使議疆界,企圖以四寨交換蘭州、塞門二寨,宋廷予以拒絕,但答應恢復歲賜。十月份,雙方終于議定邊寨交割事宜,宋歸還西夏葭蘆、米脂、安疆、浮圖四寨,西夏再次歸還永樂陷落人口149人。而具體劃界,則一直沒有完成,至哲宗紹圣年間(1094-1098),宋夏戰(zhàn)爭又起,四寨之地很快被宋軍收復。
三、棄四寨后宋對四寨問題的討論
宋夏四寨交割后,雙方開始具體的劃界討論。元祐五年八月和十一月,西夏兩次遣使議疆界事。但由于雙方犬牙交錯的侵耕問題,導致雙方在劃界時矛盾重重,而焦點則集中在蘭州城附屬的質(zhì)孤、勝如二堡上。因蘭州附近本為西夏肥美土地,夏人有“御莊”之稱。自李憲城蘭州筑堡其地后,此地屬宋,劃界之時,質(zhì)孤、勝如兩堡也算在蘭州屬城中。西夏不愿失去這一地區(qū),先是多次要求宋廢棄質(zhì)孤、勝如二堡。在被宋拒絕后,執(zhí)政的梁乙逋多次興兵犯堡,遂將二堡毀棄,但當夏軍撤出后,宋方又不斷修復。面對西夏的強硬,宋方也有人主張廢棄質(zhì)孤、勝如二堡,從而避免與夏人的戰(zhàn)爭,但措置邊事的范育堅決反對,最終宋決定保留兩堡。
西夏之所以一再犯邊,正如范育所說,并非“以尺寸之壤為彼利也”,而是因為“熙河形勢控其右脅,臨制其國,嘗欲削吾邊面,毀吾藩籬,使吾邊常危,則彼有常安之計”。故而宋夏之間停戰(zhàn)實際上很難達成,西夏的反復無常事實上證明了元祐初年企圖通過棄地予夏實現(xiàn)停戰(zhàn)思路的破產(chǎn)。而元豐、元祐年間對西夏的成功防御,也肯定了北宋的軍事力量,證明對西夏無需過多讓步。由此,宋對西夏的政策漸漸轉(zhuǎn)向,雖然在元祐后期并未大舉進攻西夏,但已不再縱容西夏的無理要求,并開始以攻為守。元祐七年二月丁卯朝廷下詔“陜西、河東邊要進筑守御城寨”。八年四月,夏人再次遣使企圖在承認蘭州歸宋的前提下要回塞門寨,也被宋一口回絕。政治形勢和對夏政策的變動也必然影響到對棄四寨問題的重新評價。
事實上,因與西夏連兵不解,宋君臣也不斷在反思對西夏政策,四寨問題也不斷被重提。元祐六年九月壬辰,西夏再次寇麟、府州,環(huán)慶路經(jīng)略使章楶就上奏認為宋給賜西夏四寨,恢復歲賜,對西夏已經(jīng)仁至義盡,而西夏卻“負背恩信,悖慢愈深,輙興師旅,侵犯邊境。茍縱而不問,異時必為大害”。西夏數(shù)次犯境,朝廷本來想要怪罪邊將時,原來提倡棄四寨的范純?nèi)手鲃宇I罪,以為自己“御戎失策,累章待罪,蒙恩罷帥,移知河南府,竊恐未厭公議,望再行黜責”。最后范純?nèi)视商写蠓蚪禐橹写蠓?。盡管范純?nèi)适亲哉埥倒?,但從“未厭公議”的說法看,當時對棄四寨之事應已多有批判。至元祐八年九月,太皇太后高氏病逝,哲宗親政,政事又再次起了大變化。
哲宗親政后,改第二年為“紹圣”,宋廷在人事和對外政策上又發(fā)生了大的變動。對夏方面,哲宗并不滿足對西夏的淺攻,又開始大規(guī)模開邊之舉。同樣在人事上也開始廢罷元祐諸臣,啟用熙豐舊人。在對元祐諸臣的一片聲討聲中,棄四寨事又被重新討論。紹圣元年(1094)三月乙亥,呂大防罷相。彈劾他的右正言上官均在提到呂大防的諸多“罪狀”時便將“棄神考經(jīng)畫塞徼要害之地,招西戎侵侮之患”作為其中的重要一條。殿中侍御史郭知章上章認為:“先皇帝辟地進壤,扼西戎之咽喉。如安疆、葭蘆、浮圖、米脂,據(jù)髙臨下,宅險遏沖。元祐初用事之臣委四塞而棄之,外示以弱,實生寇心。乞檢閱議臣所進章疏,列其名氏,顯行黜責?!?于是章惇等羅列了自司馬光、文彥博以下十一人。并認為趙卨、范純粹等“挾奸罔上”,“不可不深治”,而哲宗“以為然”。于是元祐諸臣紛紛被責降。到了這年七月份,紹圣派再次提及棄四寨事,認為“范純?nèi)?、韓維朋附司馬光,長縱群兇,毀訕先帝,變亂法度,以快不逞之心。內(nèi)范純?nèi)嗜允捉壍刂h,滋飬邊患”。因此剛剛罷相的范純?nèi)视捎艺h大夫降一官為通議大夫。甚至徽宗時范純粹、司馬光等人入元祐黨籍也與棄四寨有一定關系。
余論
元祐年間棄四寨無論對宋夏關系,還是宋朝政治史都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圍繞著這件事的討論卻能折射出當時宋夏關系和宋朝政治的一些脈絡和走向。就當時的爭論來說,棄地與否剛開始還僅僅只是政策之政,并沒有演變到君子小人之辨和黨派之爭。盡管最后棄地主張占了上風,但主張保留沿邊堡寨的人也并沒有受到處罰。而到了哲宗紹圣之時,原來的政策之爭卻演變成了打擊政敵的政治工具。盡管文彥博、蘇轍、劉摯等人的被貶最主要的并不是因為棄四寨,但棄四寨顯然成為紹圣派打擊政敵的一個重要口實,章惇甚至還因此羅列了十一人的處罰名單,可謂觸目驚心。而到徽宗時期,元祐諸臣位列元祐黨籍,棄四寨之事同樣只是一個借口而已。棄四寨問題之所以從政策之爭演變?yōu)闄嗔Χ窢幍墓ぞ?,事實上并不在其本身,而是當時的政治形勢使然。在“一道德、同風俗”的思想壓力下,在想要變更神宗之政但又不便否定神宗的現(xiàn)實困境面前,元祐諸臣借用了原來的君子小人之辨,將神宗時期的開邊政策歸結(jié)為小人希功邀賞所致。如元豐中開邊運動中發(fā)揮過重大作用的李憲,就被御史中丞劉摯批評為“貪功生事,一出欺罔”。同樣,呂陶也將李憲、王中正“邀功生邊事”與“章惇悖慢無禮,呂惠卿奸回害物,蔡確謗毀大不敬,李定不持母喪,張誠一盜父墓中物,宋用臣掊斂過當”等事情相提并論,認為他們“皆事積惡盈,罪不容誅”。這種將神宗和熙豐之臣兩分的做法成功地擺脫了元祐諸臣在面對神宗遺產(chǎn)時的尷尬,但卻也成為對熙豐之臣懲罰過度的誘因。對熙豐之臣的過度懲罰又導致了哲宗、徽宗時期新的反彈,增加了之對夏政策和政治走向新的變數(shù),也必然導致對棄四寨事的重新評價。棄四寨事無可避免地成為了政治斗爭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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